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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城启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
2014-12-08 10:38   审核人:

2014-12-05    天津日报

为鼓励、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创业,日前,市人力社保局、市教委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,力争到2017年对30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,对20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,引领3万名大学生创业。

  此次出台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针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提供创业教育、培训、孵化、资金扶持、税收减免以及房租补贴、岗位补贴、社保补贴等多项帮扶政策;鼓励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,对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并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的,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 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学生,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。统筹利用大学科技园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农业产业园区以及城市配套商业设施、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,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(),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或经营场所,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、创业实训、创业孵化、项目推介、补贴申报、法律维权、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创业服务,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。对吸纳企业多、带动就业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,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最多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。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,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,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。对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。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,给予房租补贴。补贴标准按照每人10平方米计算,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,最多不超过60平方米,补贴2年。对毕业5年以内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,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%,补贴期限为1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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